公司要求机动车后排乘员系扣安全带
标题:公司要求机动车后排乘员系扣安全带
11月16日,公司发文要求公司员工以及来访客户在乘坐机动车时,不论前排乘员还是后排乘员一律系扣安全带,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关心和爱护。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因机动车乘员特别是后排乘员没有系扣安全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严重者造成车毁人亡,给家庭、社会带来重大损失。国家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表示,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无论高速还是低速,车内乘员受到的冲击力都是非常大的。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和系扣安全带相比,后排乘员不系扣安全带情况下被甩出车外的几率高7倍、死亡率高4倍,并且不系扣安全带的乘员在碰撞事故中如同一个不受约束的物体,不仅对自己,对同车的其他乘员也是一种威胁。
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规定,为了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公司要求从11月16日起,公司员工以及来访客户在乘坐机动车时,不论前排乘员还是后排乘员一律系扣安全带。
公司要求:一、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在出车时为该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除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外,还必须主动要求所有乘员系扣安全带,不系扣安全带则不发车。二、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在接送客户时,从保护生命和安全行驶的角度,主动热情地向客户解释说明系扣安全带的必要性,争取客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公司员工私家车在车辆行驶中也应要求后排乘员系扣安全带,确保乘员人身安全。四、公司员工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戴安全头盔,并稳驾慢行。五、公司员工要尊重生命,保护生命,切实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律法规,要有正确、安全使用车辆安全带的意识,不可心存侥幸。六、公司兰州基地和上海基地小车班集中时间学习贯彻此件要求,并在工作过程中加以落实。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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